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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4月28日

寵物


有些人因為喜愛動物,買了動物回家飼養,這就成了寵物。多數都是貓狗為多,但也有巨型動物,在外國飼養老虎的也有。
固然每個人養寵物,不能一時衝動決定就做。要知道對這種寵物負有終生責任,所以在購買時,要鄭重考慮,能否擔當這重任。
寵物是一個生命,你買了牠,要保護牠,牠會肚餓、口喝、生病。卻牠不會說話不會表達,假如你不關心、不照顧,你在傷害一個生命。
許多年青人貪一時喜愛,買了寵物回家。初時寵愛有加,但後來玩厭了,就不理牠了,讓牠自生自滅。年青人自己都難能照顧自己,養寵物是錯誤的。
近來香港政府漁護署,很重視虐待動物事件,政府會立例提高罰款,以及監禁到最高十年,這很有必要,讓市民不要輕易養寵物。
前幾天,發現一個佔地一萬公尺的狗場,養有六十六隻狗。場主是一個六十四歲老人,他一個人管理這麼多狗,又不肯讓義工幫忙,有些狗死了發臭,有些狗病了,骨瘦如柴,他又不理,讓牠們自生自滅。結果別人報警,政府才介入,他的狗都是流浪狗,別人送給去他飼養,經費由愛狗之人捐助。不知這老人是否真的愛狗,還是借狗騙財,不得而知。
一個有責任心的人,在領養寵物或購買寵物之前,必須慎重考慮,有否足夠愛心或時間照顧牠們。與其做不到,就不要養寵物,因為牠們是生命,要是你疏忽照顧,一會觸犯法律,二會受良心責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