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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年1月3日

生命與法律

在我們的一生中,要懂得如何去保護生命。因為生命只有一次,人死不能復生,所以我們一定要小心的活下去。然而人生有時會有意外,使我們死於意外,但這是無法防範的,只能聽天由命,讓上帝去安排吧!
可是有些年青人,他們不愛惜生命,喜歡做危險動作,例如高空跳傘、深海潛水、攀爬峭壁、飛馳快車等,種種高度危險動作,雖很刺激,卻有生命危險。倘若受了重傷,即使不死,也會終生痛苦,及連累家人。年青人應該在行動之前,三思利害關係與後果。
中年人雖懂得珍惜生命,不會作危險動作,不過也因有其他愛嗜。如嗜酒如命,每日非酒不歡,或喜歡沉迷女色,過燈紅酒綠生活,深更半夜,仍在外流連不返。這種種的壞習慣,久而久之,也會傷害到健康,染上怪病,甚至奪走生命。
另外一種事,是不想犯法而犯法的。我們應邀參加派對,難免飲酒狂歡,如你飲了酒後,仍駕車回家,可能會有災難。萬一在路上發生交通意外,你醉酒駕車,觸犯法律,那你在一小時前是座上客;一時後已是獄中囚。這太不值得了,可見你必須立定原則,飲酒後絕不駕車。
有時候,年青人會有機會與人爭執,這時候你必須三十六策,走為上策。否則爭執後,與人打鬥起來,拳腳無情,不慎打中別人的要害,使他人死亡,那是誤殺之罪,要坐幾年監,那真是後悔無窮。只要你遇事後退三步,那可以無災無難度一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