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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8日

生命的意義

我們是一個生命的個體,身體受了傷,只有我們自己感到痛楚,別人是感受不到的。相反別人受了傷,也與我們無關,可見做人是為自己而活,不是為別人而活。
既然我們為自己而活,那生命的意義就掌握在我們的手中,我們可使生命充滿陽光積極,也可使生命活在晦暗和消極中,這要看我們如何想、如何做。
但有些人對做人很消極,認為做人沒有什麼意義。事實上我們在生命的路程上,是充滿荊棘的,有很多頑石阻路,這要看我們的人生觀。有積極的人生觀,可以將頑石作為踏腳石,越過它到達人生更美好的境界。反之人生觀消極,則見到石頭懼怕,不敢向前進,而打退堂鼓。
一個嬰孩來到這世界,只要稍為懂事,就要去幼稚園、小學、中學。到了青年階段,就要進入大學,真是讀讀讀。書中有黃金屋嗎?有美如玉嗎?
如果一個青年人,他努力讀書,會從書中發現生命的意義,然後確立自己的人生目標,向目標前進。可是有些年青人,不肯好好讀書,每天都懶散過日子,浪費時間,也就浪費生命,所以這些年青人會覺得人生沒有意義。由於他們不好好讀書,知識有限,無法建立他們自己的目標,覺得未來是飄浮的、空洞的,對將來是一張白紙。
美國林肯總統說過,將來是屬於有準備的人,你要將來好,今天一定要準備、要耕耘,不能臨時抱佛腳,希望奇蹟出現,這世界是掌握在種瓜得瓜的人手中。
因此生命的意義,完全在我們自己的手中,不能依賴別人。只要你肯努力,即使做不到大樹,也可做一棵強勁的小草,在疾風中仍可屹立不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