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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4日

自己事,別告訴人

哲學家哈利勒.紀伯倫說過:“假如你向風透露了你的秘密,你不應怪風把秘密透露給樹聽。”這一句話的意思明確的告訴我們,如我們將自己的秘密告訴了別人,這人又將我們的秘密轉告別人 ,我們不要怪他,只能怪自己為什麼會透露秘密呢!只是我們愚蠢,自己的口都守不住,怎樣可以阻止別人的口呢!
我們做人,自己的私隱不要告訴別人,別人的私隱也不要知道,明哲保身,耳根清靜。是非麻煩是自己找的,它不會無緣無故降到我們身上。
倘若有人想告訴秘密給你,你必須說:“請不要告訴我,你的秘密,我是一個不善於保守秘密的人。”這樣你方不會有是非纏身,自找麻煩。
每一個人在一生中都會有些,不可告人的事,或有人做了犯法的事。但他有權保持秘密,不告訴任何人。在秦朝,法律非常嚴峻,可是你心中犯法,法律是不能加緒在你身上的。只有你行為犯法,那法律,方能制裁。
我們中國人有一句話,家醜不可外揚。家醜也是秘密,如告訴別人,只會引來人家恥笑,這是不必要的愚蠢行為。
許多人有一個習慣,想知道別人的私事,也就是所謂私隱,特別是無所事事的中年婦女,她們喜歡說東家長、西家短。所以“三個女人一個墟”的俗語由此而來。
因此我們要做一個“只顧自己門前雪,不理他人瓦上霜”的人。自己的事已夠多,夠煩了,再去打聽別人的事,你真是一個笨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