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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0月24日

醫生治病不防病

我們病了,去醫生處看病,他會給我們治療,這是天經地義的事。可是他不會告訴我們如何去預防,這其中當然有原因。第一是現實問題,如你能防病不生病,那醫生就無生意,那他的醫務所開支從何而來呢!另外一個問題是,倘若醫生給的意見不對,病人會責怪他。所以上策是三緘其口,你病你死,閣下的事,與醫生無關。
最新的例子,是兩天前,香港有一個六十六歲男子,他參加三項鐵人比賽,在游泳時發覺不適求救,在送院途中死亡。因為他是香港屈臣氏大集團的總裁,剛剛退休,是個名人,所以報紙用頭條新聞刊出。後來查出他遇溺原因,由於他有膽固醇過高,動過輕微心臟手術,根本不適合劇烈運動。但他的醫生朋友沒有勸阻他,這是醫生本能,不說好過說。如果有醫生強烈阻止,可能他不會在這壯年末期時猝死。
醫生醫死人是不需要負法律責任的,從前紐約每月有一個不公開的醫生會議,有數十名醫生參加。這些醫生都因錯誤判斷,而用錯藥使病人致死,在這會議中提出討論,互相借鏡,不要重犯錯誤。
現在美國的醫藥是領先世界,許多出名的藥品是美國生產的,其次是德國。鑑於日本醫藥也是很先進,很多美國藥廠從日本買很多藥品的專利權來生產。
美國藥廠生產的藥品,要經過千辛萬苦的嚴格審查,才能得衛生局批准上市出售。可見一隻藥品的成敗,可使藥廠股票飛升,也可使藥廠倒閉。因此藥廠都是大規模;小藥廠是無法生存的。